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(试行)》(教职成厅函〔2021〕23号)、《西南大学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西校〔2022〕95号)等文件精神,规范学校非学历教育项目管理,防范办学风险,促进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。培训与基础教育管理处结合非学历教育管理工作实际,在前期调研学习的基础上,拟定了《西南大学非学历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》(征求意见稿)(以下简称《项目管理细则》),并于4月7日至4月12日全面征求校内办学单位的意见。在此基础上,培训与基础教育管理处于4月26日组织校内具有代表性的6个办学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参加座谈,再次征求办学单位意见。
会上,刘东升副处长对《项目管理细则》出台的背景、制定思路与过程、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,与会人员围绕文本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讨论与交流,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修改意见。会后,培训与基础教育管理处将对大家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,专题研究,力争尽快出台《项目管理细则》,明确规范非学历教育项目设计、立项审批、招生宣传、合同管理、教学管理、结业管理以及评估总结等环节操作流程,更好地指导二级办学单位工作开展,积极推进学校非学历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