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训与基础教育管理处是学校行政组成部门,是负责统筹管理学校非学历教育、基础教育相关事务的职能部门,主要工作职责是:
1.做好跟踪、研判国家非学历教育、基础教育工作的新动向和新趋势,为学校非学历教育、基础教育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决策建议;负责制订学校非学历教育、基础教育总体发展规划和相关制度;负责确定非学历教育办学规模。
2.负责建立学校非学历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。
3.负责统筹政策性培训项目和委托培训项目的申报投标、过程监控、质量评价和绩效管理。
4.负责学校非学历教育的办学合同和合作办学的审核,严把立项、招生、宣传、收费、证书等环节。
5.负责查处学校有关非学历教育的各种违规宣传和办学行为,牵头处理办学纠纷。
6.负责非学历教育的年检年报,组织开展非学历教育调研及理论实践研究,促进学校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。
7.负责学校对外委托培训(教职工培训等)相关合同的审核与审签。
8.负责对附中、附小、实验幼儿园和基础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统筹管理和服务工作,对附中、附小、实验幼儿园和基础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合作办学进行监督、考核和评估。
9.负责规划基础教育合作办学项目;审核新项目评估报告;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协议、合同的初审和上报,负责评估、监管合作校办学质量和风险;负责组织实施合作项目退出。
10.负责学校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品牌维护及维权打假工作。
11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