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为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《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(试行)》(教职成厅函〔2021〕23 号),夯实非学历教育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成果,提升学校非学历教育管理与办学能力,经研究决定,召开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第二次非学历教育工作会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
5月26日(星期五)上午10:15
二、会议地点
第七教学楼104教室
三、参会人员
1.校领导;
2.承办非学历教育项目各单位分管负责人、相关工作人员。
四、有关事项
1.请各单位于5月25日(星期四)12:00前在培训工作群填报参会回执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李静,68366302。
2.项目承办单位分管负责人因公不能参会的,请委托单位其他领导参会,相关工作人员请确保参会。
3.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流涕、肌肉酸痛、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不到现场参会。
4.请全体参会人员做好工作安排,提前5分钟入场,遵守会场纪律,并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。
特此通知。
培训与基础教育管理处
2023年5月24日